電子郵件

刪除或還原電子郵件

還原永久刪除的電子郵件

您可以在郵件永久刪除後的 14 天內還原。超過此時間後,將無法還原被永久刪除的郵件。

如何還原永久刪除的郵件:

  1. 在資料夾畫面中選擇垃圾桶

  2. 點擊垃圾桶旁的更多操作圖示

    點擊還原已刪除的項目

  3. 還原已刪除的項目視窗中選擇要還原的郵件。

    點擊移動選擇的項目

  4. 移動視窗,指定要郵件還原後要放入的信件匣。

    點擊 移動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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