您可以在郵件永久刪除後的 14 天內還原。超過此時間後,將無法還原被永久刪除的郵件。
如何還原永久刪除的郵件:
在資料夾畫面中選擇垃圾桶。
點擊垃圾桶旁的更多操作圖示。
點擊還原已刪除的項目。
在還原已刪除的項目視窗中選擇要還原的郵件。
點擊移動選擇的項目。
在移動視窗,指定要郵件還原後要放入的信件匣。
點擊 移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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